银行贷款给个人,个人用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银行贷款20万给个人,他项权证的权利价值却只有2万多,房子的评估价是50多万,不知道是不是房产管理所弄错了,如果贷款给个人的话,以后抵押的优先受偿权只有2万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