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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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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385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

我想问一下,我婆家在农村有房子,去年我出钱重新翻盖了,但房子的产权是叔公和我公公共同的,产权证写的是叔公的名字,叔公已经去世多年,叔公没有配偶和子女,在世时和我公公一家在一起生活。

现在我们可不可以让村委会出一个证明,证明一下房子现在是我公公所有?另外,我公公写一份赠与文书,将房子赠给我老公,公证后是否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fa406064北京
[咨询时间:2012-10-3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10-31 15:00
李建成
应该这样做的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10-31 16:18
阎书波
要看宅基地使用权是谁的。Q Q2497652768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31 22:00
刘子若
因为房屋产权有你叔公的名字而你叔公又已经去世了,你叔公的财产就成为了遗产,因此你们直接办理过户比较困难,需要你叔公的配偶、子女进行继承再赠与给你们。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11-04 22:54
赵江涛
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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