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双方同意;2、按法定继承;3、没有继承权;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能处分;5、去世后房产属遗产为所有继承人共有,任何一方不能出售不能加名;6、配偶、父母、子女为同权利继承人;
我父亲的回迁房,继母要求在确权时写夫妻俩人名字,也要求办理房产证时填俩人名字。请问
1、写上俩人名字是否我父亲无权对房产进行处置?
2、如果我父亲“百年”后,子女是否可以争取继承50%或100%的产权?
3、继母生有1子,法院判归其前夫,那么该房屋其子是否有继承权?
4、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如果要将财产给她儿子是否合法?
5、如果我父亲去世后,继母是否有权自己在房本上加名字么?
6、房屋遗嘱继承谁是首要继承人,是继母还是儿子?
7、如果我父亲去世,继母是否有权对房屋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