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块地,由于资金不足找了几个人合伙盖房子,他们平均每人大概出了15万,而这个房子盖成后的产值每套值30万,这房子的产权是归我家所有的,他们如要办理房产证需走商品房房屋买卖的程序,请问我家找他们补房子的差价合法吗?如他们不办理房产证,我家是否可按出租房子给他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