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孩子的抚养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8087什么是编号?

孩子的抚养费

:未解决我们夫妻离婚3年了,孩子判给她爸爸,我是个低收入的打工者,每月付抚养费300元,教育费医疗费一人一半。

我一直自觉把钱打入对方卡里,可过年或者孩子放假了他们就是不同意让孩子跟我住几天,所以这抚养费我付的就是不舒服了,这几个月没有付,她爸爸就一直追债,话也说的难听,我说那我只要求我什么时候想孩子跟我住几天的话你们要同意,否则就不出钱了。

我已经再婚,现怀孕在身,马上准备辞掉工作了,也要靠现在的老公生活了。

我现在的丈夫没有义务付我以前孩子的抚养费的吧?我可以只付每月的抚养费,教育费可以减免吗?等我以后有了工作了再付。

咨询者:fz400965浙江
[咨询时间:2012-10-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10-29 16:37
吴君瑜
一般抚养费里包括了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0-29 16:38
田荣田
你丈夫确实没有义务支付你以前孩子的抚育费。你说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医疗费的承担问题应该不是法院判决的吧。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第一、探视权;第二、调整抚养费的承担数额。抚养费包含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