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强制亲子鉴定?
前妻起诉,我和前妻一年前法院调解离婚,孩子(2010年)归前妻,但我一直怀疑孩子不是我亲生的,前妻离婚后不允许我探视孩子,因此我也没有付抚养费。
以前在离婚时,我曾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鉴于前妻不同意,所以法院也不支持。
现我已经离婚,小孩也见不到,怎么才能使法院支持我的亲子鉴定申请?
补充说明:
我在2011年离婚的时候已提出过亲子鉴定申请,并出具前妻末次排卵日在酒店中午开钟点房的记录(法官认为该条证据不合法,不予采信),正好也是孩子受精的日子(医学上是认可的),但没有孩子血型。法官说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前妻不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强制做亲子鉴定。我提出如果前妻不支持亲子鉴定,是否可认为孩子不是我亲生的,法官说证据不足,不支持我,我提过两次都被法官驳回了。现在离婚了再起诉启动确认亲子关系,法官估计还是上面几句话啊。前妻是绝对不会同意亲子鉴定的。我上半年去杭州中院问了,新婚姻法实施之后,还没有相关案例,请问各位大律师是否有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