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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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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451什么是编号?

关于社保

您好,我是绍兴人,我于2010年8月离职于原单位,一直在外地,现在回绍兴了,有了新单位,要交社保,但是我原本的就业失业证等资料都还在原单位,我今天去问她们要,人事说因为她的过错,把我的社保交到了2011年6月,她赔偿了4000多元,现在要我把这个钱给她,她才肯把相关资料还我。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怎么办?社保我可以去申请挂失补办吗?

咨询者:fa404272浙江
[咨询时间:2012-10-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24 21:29
魏国鹏
人事的个人过错给你造成了损失,她是无权要求你赔偿她的,你应该到劳动局投诉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0-24 21:48
路焜
你有权要求要回属于自己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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