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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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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290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咨询

事由:我朋友在工程打工,上班3天后,不慎从电梯口坠落,送往医院后,工程负责人交了住院费,经医院诊断,腰椎骨折。

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工程负责人催出院,但对如何赔偿、对护理家属误工等都未作赔偿,经家属要求,现工程负责人推诿不做处理。

请问:1、我们可以提出什么赔偿要求?

2、赔偿以什么为依据,可以要求赔偿那些项目?

咨询者:fa403938甘肃
[咨询时间:2012-10-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23 23:22
刘子若
1,构成工伤,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2-10-25 07:31
金志刚
先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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