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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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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6624什么是编号?

维权方面

我是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人,自2008年6月至今在东胜打工,在此期间,孩子大姑未经过我的允许,擅自用我家户口本及证件,将我本人应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楼房买出,转卖给别人,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补充说明:
1.我向法院起诉必须是户口所在地吗?2.能在同省异地起诉吗?3.需要出具什么证据?
咨询者:fa402610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10-1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10-19 14:15
曾波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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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10-19 12:13
赵井燕
违法行为,你可以投诉维权。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2-10-19 12:27
邹伙发
是违法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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