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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撤销立案,改为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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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6119什么是编号?

能否撤销立案,改为私下解决

你好,我朋友

由于与另外一个同事发生冲突,把别人砍伤了(会致残),是属于故意伤人的,现在被公安局拘留在派出所里,已经立案了,但是由于被害人无法承担医药费的问题,现在改为两人私下解决,由被告方承担所有的医药费用,当然也包括受害者的一切补偿费用,这样可不可以用合同的方式解决,不用负法律的故意伤人罪?

(重点在于已经立案了)。

咨询者:fa401523四川
[咨询时间:2012-10-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志昂律师
[地区:湖南-衡阳市
手机:18666227040
积分:446
]
回答时间:2012-10-15 16:50
杨志昂
是否撤案由公安机关决定;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故意伤害的事实清楚,罪名显然成立,很难撤案。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10-15 18:24
解思语
你好!除非被害人不追究,派出所可以撤销案件。否则,即使现在合同解决了,被害人可以随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
贾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876488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2-10-16 09:50
贾霆
公诉的案件,是不可以私了的,现在只有委托律师和被害方协商,取得被害方谅解,再进行缓刑辩护,应该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贾霆,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中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上海法治报》、《和谐法制网》特约撰稿人,《中国网》、《法邦网》、《华律网》等知名网站和《知音》杂志社特邀法治评论员。
十五年法律工作经验,参与过数百起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办案足迹走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多次为身陷囹圄的嫌疑人洗脱冤屈,为犯下死罪的被告人起死回生,以捍卫法治的正义理念、精益求精的专业知识一次次演绎“枪下留人”的故事。吴英案发生后,曾经先后被当地市、省两级法院判处死刑,上报最高法院复核后,贾霆律师在《中国网》、《法邦网》、《天涯论坛》等媒体发表时评文章《吴英,尚有免死理由》,准确地预测了案件的最终结果:改判死缓。
贾霆律师代理过“内蒙某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案”、 “乌海金店抢劫杀人案”、“吉水金店抢劫杀人案”、“刘XX故意杀人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等轰动全国的案件,成功案例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晚报》、《京华时报》、《上海法治报》等媒体报道,接受过多家电视台记者专访。部分经典案例已经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选编为案例教材。
2011年1月,贾霆律师入选《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 2011年3月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另外,著有23万字办案手记《法庭较量》。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死刑复核。承接全国各地大案要案。
执业理念:“你寄我一份沉重的托付,我还你一个生命的希望!”
电话: 13552876488 。 QQ:274692942.
邮箱:135528764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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