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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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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5611什么是编号?

劳动仲裁

我与今年七月份申请的劳动仲裁,到现在还没有结果,现在对方找的律师,说他们没有收到我的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报告,其实这两份资料是由劳动局用快寄公司寄托给单位的,麻烦问一下,他们已经过了行政复印的期限,现在仲裁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对方申请了行政复印,你说我该怎么办?他们是故意拖延时间,我该怎么做?看到的律师请为我致电,我感谢你们。

咨询者:fa400458江苏
[咨询时间:2012-10-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11 19:39
刘子若
用人单位在超过行政复议期限外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们应当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行政部门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的请求。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2-10-11 19:46
刘建平
对方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可以到仲裁委说明情况。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10-12 12:51
梁斌
行政复议是他们权利,只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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