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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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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5548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

我预定了一套60平的经济适用房,申报过程中当地出台一条政策需要交1年以上的社保。

可是我购房前并无此项政策,我也不具备交社保的条件,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却说我违约要交10%违约金。

我不明白我违约了吗?还是开发商违约。

咨询者:fa400336辽宁
[咨询时间:2012-10-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铁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8698891366
积分:602
]
回答时间:2012-10-11 13:56
王铁楠
需要详谈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10-11 14:07
李雪梅
如果你在预定时,条件是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那么在你申报过程中政策变化导致你无法购房,那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开发商如果已经向你申明购房条件,那么他也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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