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单方解雇,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金
我目前就职于甲集团下的a公司,在a公司是2009年入职的,在2010年-2015年续签了第2次劳动合同,现在甲集团下成立了新的b公司,公司预计将a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到b公司,询问律师们:1、我是否可以拒绝选择与集团甲公司旗下的b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拒绝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a公司提及:目前公司没有适合你的岗位了,你必须与b公司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如果a公司单方面解聘我,公司是否必须赔偿我n+1倍的工资?(n是我就职于a公司的工作年线)感谢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