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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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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890什么是编号?

工伤案件

我是干工程的,8月18号我从项目回机关的路上发生车祸(自己开的车是项目的车,领导让开的。

参加新公司成立两周年活动)住院后所有的费用都是单位出的,大夫说以后康复了会留后遗症,我想弄个工伤鉴定。

这个工伤鉴定是由单位做的,还是我自己做的。这个工伤鉴定是由单位做的,还是我自己做的怎样索赔?

咨询者:fa399001新疆
[咨询时间:20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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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10-06 17:07
姜昱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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