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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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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790什么是编号?

合同违约

请问:

有条是这样写的:

租期时间为5年。

年租金为60000,租金支付为一年一付。每年提前一个月交付租金。

在5年租凭期内,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同时按合同总年租金的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请问如果甲方要解除合同这总年租金的25%是怎么算?是1年还是5年的总租金?谢谢

补充说明:
你好谢谢你的回答!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如果甲方违约就的向乙方赔偿5年的总租金30万*25%的违约金,即7.5万元是这样吗?
咨询者:hbcheng辽宁
[咨询时间:2012-10-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05 15:36
魏国鹏
这里的“合同总年租金”根据双方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指是5年的总租金,即30万租金的25%。
如果是一年的租金,合同应该这样约定“同时按合同一年租金的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铁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8698891366
积分:602
]
回答时间:2012-10-05 18:20
王铁楠
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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