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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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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738什么是编号?

劳资问题

我在一家面包店已上班一月有余,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国庆中秋正常上班,被告知无加班费。

辞职时,被告知前三个月辞职无工资发放,另前三个月当中每个有还扣压300块工资。

我不想做了,请问我需要怎么办?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先谢谢了!

咨询者:fa398694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05 09:38
魏国鹏
这家面包店对你存在多种违法行为,你有权到劳动局投诉要求获得下列权利:
1、面包店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
2、国庆中秋节加班应该支付你正常工资3倍的加班费。
3、面包店扣留你押金的行为属于违法的,你有权要回你的押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10-05 12:20
解思语
你好!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你的问题。
主张:1、面包店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
2、国庆中秋节加班应该支付你正常工资3倍的加班费。
3、面包店扣留你押金的行为属于违法的,你有权要回你的押金。
但是,如果能够顺利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你必须要举证,证明你确实已经和面包店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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