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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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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578什么是编号?

遗嘱纠纷

在十年前结婚的,婚后第五年买的房子,买房钱是由男方支付的。

后来男方有病后,女方就离家出走了,有病期间由儿女伺候的。

得知男方有病去世后,女方回来要继承房子财产,请问房子有女方继承权吗?女方走了之后,男方立下遗嘱,由儿女伺候的房产由儿女继承,儿女也已经把房产证改成了儿女名。

请问女方现在回来要房产怎么处理?

咨询者:fa398402辽宁
[咨询时间:2012-10-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10-03 18:17
施鲍中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去世后,女方有该房产共有权和继承权。男方立下的遗嘱,可以处理其自己房屋的继承权部分,但不能处理女方房屋的共有权。因此,该房屋的一半应当属于女方所有。
王铁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8698891366
积分:602
]
回答时间:2012-10-04 18:32
王铁楠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去世后,女方有该房产共有权和继承权。男方立下的遗嘱,可以处理其自己房屋的继承权部分,但不能处理女方房屋的共有权。因此,该房屋的一半应当属于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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