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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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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42什么是编号?

是否有补偿

我是2000年9月4日来到单位从事厨师工作,中间无任何书面《合同》和《口头协议》签订,也没有任何保险,但2009年单位有一张《非全日制用工表》上面有我的签字和工资表的名头也是《非全日制》单位现在要和我补一个《非全日制合同》如果我不签,单位可能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想问,如果单位不用我了,是不是应该给我些补偿,都应该给些什么样补偿,麻烦各位大律师告诉我一下好吗?谢谢了!

咨询者:fa123937辽宁
[咨询时间:2010-06-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6-28 14:32
程向云
您好,如果你不签合同,用人单位要赔付给你12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金,10个月的工资补偿,还有保险补偿等。劳动仲裁解决维权。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6-28 14:33
殷国丰
应该给你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28 16:35
魏国鹏
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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