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回家等班车期间,碰到开摩托车(新车还没有上牌没有行驶证)的熟人(没有驾驶证),熟人叫老人一起乘坐摩托车,从而造成摩托车超载,在行驶途中,摩托车主自己不小心开出路边,导致车主严重受伤医治两个月仍卧床不起,同时乘坐在摩托车后面的两个老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现车主家属说乘坐后面的老人去没有去看望受重伤的车主,现要求老人去看望车主并给适当医药费,否则车主家属说上诉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及误工费,家属理由是发生事故时,乘坐后面且均受伤的老人没有及时救助和报警。
而据一个老人说发生事故时,他爬起后不顾自身疼痛马上拦截路过的车辆请求救助,但路过的摩托车都不敢停下来救助,另外一辆小货车司机停车看了一下马上又开车走了,可能是怕惹麻烦,当时这个老人没有手机无法报警(老人已经60几岁他也不懂该如何报警),于是他忍着疼痛步行约两百米到附近的村庄叫人来救人,直到救护车到后他才上其它的车离开,自行到附近的医院去医治,他前后也医治了半个多月才康复。
请问各位大律师:车主家属要求两个老人去看望伤者并给适当赔偿费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车主家属起诉,找人来抢救的那位老人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不要赔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