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们五万元已经两年了,至今未还,去年年底给我们写了一份还款协议,按每月换五千,但至今没有履行,他去年买了一辆40多万元的货车,是按揭贷款买的,他还款的协议上的身份证号和车权使用人一致,他现在突然消失了三个月了,他的家人也失踪了,手机联系不上,没有任何线索.只知道他是东北的他失踪之后许多人都找他要帐,他的外欠账连我们的五万和其他人的一共有二十多万,我是单另自己去法院主张权利?还是我们大家去主张权利?还是去大家去公安机关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