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二婚后,丈夫去世之前写了份遗嘱,上面说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归我妈妈所有,其他人不享有继承权,他儿子也在遗嘱上签字画押了,但他还有个母亲,他母亲没有在场签字画押,这份遗嘱也没有拿到公证处去公证。
现在我妈妈想把这套房子卖了,房管局说这份遗嘱无效,必须要我继父的母亲和他的儿子再写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自愿书拿到公证处公证后才行。
请问应该是这样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