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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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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3172什么是编号?

工伤认定

我从受伤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还能去做工伤认定吗?而且我的病历和出院证明都被厂里拿去了,就只哟x片了,怎么办?

咨询者:fa395596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2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09-21 12:56
李雪梅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申报工伤,你可以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报。申报时要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你受伤住院的病历。病历被单位拿走你可以到医院的档案室再去复印一套。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21 12:58
魏国鹏
公司为你申报工伤的期限是30天,现在公司申请工伤的期限已过了,你个人申请工伤的期限是一年,你现在有权自己申报工伤,具体的程序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9-21 13:34
梁斌
可以去医院复印病历,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9-21 23:57
姜昱
你好,您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程序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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