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看中了一套拆迁的赔偿房屋,和该房主协商好了价格和付款方式,妈妈交付了定金给房主,后来才听说赔偿房要5年才能过户,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房主要我妈妈和他阿姨签说此房屋法院已经判给他阿姨了,并拿出了法院的判决书,大体内容是:由于房主给他阿姨接了30万因为无力赏还,用此房屋抵债给了他的阿姨,要求房主拿到产权证后过户给他的阿姨。
请问:
1,这样的房屋能买卖吗?
2,要是能买卖,我妈妈是给房主签合同还是他的阿姨?风险有多大?
3,这种房屋到底要几年才能过户?
4,要是不能买卖我妈妈能要回他交给房主的定金吗?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