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的父亲没有证明自己未伤人的义务。但有证明自己无责任的权利。需要对方提供证据证明是A的父亲形成的。
只要A的父亲说出当天的实际情况即可。
只要A的父亲说出当天的实际情况即可。
我朋友a与其老公b一直感情不合。其儿子c在公婆家带。
一日a去b家看望儿子,公婆不让其与儿子见面,a打电话叫了民警,后经民警调解公婆带回儿子。这时a的父亲也来到b家里。后a在带儿子出门时,公婆不让带出门并与a抢起儿子。当时民警就在场。后经民警调解,在最后时民警问过大家有没有问题,大家都说没有问题就散了。事隔五六日后,a的公公去派出告a的父亲打伤了其眼睛。要求赔偿并要a父亲负刑事责任。现a的公公眼晴可能会失明。在那天a的父亲确实没有动手。也不清楚a的公公的眼晴是如何伤的。现派出所要求去录笔录。
请问:1、a的父亲可以采用哪几种方法证明a的公公的眼睛与其无关
2、a的父亲去做完笔录后,接下的法律程序是如何。有哪几个过程。
3、如里a的父亲被认定为a公公的眼睛的伤是a的父亲所为的话。该如何处维权,申冤。
4、派出所民警有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