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对孩子履行抚养和监护的义务,其行为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可以到法院对其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承担遗弃罪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父亲在家管理小孩,母亲在外地做生意,虽资产上千万但是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对待其女儿犹如保姆。
哪怕平时小孩放学后认真在做作业,父亲也苛刻让其放下作业去擦地板、洗碗等工作,并索要学校所交费用其父亲也要谩骂不情愿给。
报名前一天女儿向父亲要200块钱用于报名交保险费及班费,父亲又是态度恶劣发生争吵并叫其女儿滚出去,女儿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现已离家15天,其父母知道她在哪却还是不管不顾,女儿报名后所有的费用都是向亲戚借的,这种不管不顾的父母能否告他?其女儿现14周岁,希望能得到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