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大四的学生,现在在一家公司实习,实习为8个月,一开始的工资是800,但是因为出差所以有补助,但是补助和工资是打在一起的,上个月发工资,发现莫名其妙少了100多,问了下财务,他们说因为我的总数加起来多于800,所以超过800的部分要按20%交税,说是国家规定,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