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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国有企业参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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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017什么是编号?

请教国有企业参股的问题

1、国有企业可否与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2、新成立公司可否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是新公司股东之一)担任法人或重要职务?

咨询者:fa393271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9-11 20:35
刘子若
国有企业出资与国有职工共同出资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国有出资需要国资委批准才合法。新公司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再由董事会选出董事长、监事会选出监事长。可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担任法人或重要职务。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2-09-11 20:49
刘建平
都可以的。
赵亮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222059
积分:3679
]
回答时间:2012-09-12 09:54
赵亮
国有企业与该企业职工是可以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的,但是请注意一点的是如果是公司的领导层出资成立的新公司属于同一行业并构成竞争关系的时候可能构成公司法规定的竟业禁止,另外该子公司应当需要国资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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