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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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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1740什么是编号?

农村自建房

我住乡场镇,住房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先是一层平房,想重新拆除改建一楼一底的,需要办什么些手续啊?

咨询者:fa392666四川
[咨询时间:2012-09-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08 21:28
魏国鹏
需要重新申请建房的审批手续。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9-08 22:21
解思语
你好!
一,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户口(非农转非)人员,经批准后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修建农房。

二,办理程序与条件:

1,向当地乡(镇)街道办提出个人建房申请。

2,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经审查,每一户农业人口只能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宅基地。

4,经现场踏勘后,有关部门对选址定点的审查意见(村民小组 村委会 乡镇建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 住建 规划部门 国土部门)。

5,涉及占用耕地的,要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6,资料齐全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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