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关于厂房维修权利,事情如下,厂房是个人买断的,有房产证,有3栋,现在2栋已经被大雨冲倒了,还有一栋我现在想维修,现在的是政府部门给我来通知说不可以维修,我这个问题就有点郁闷了,已经是自己的财产为什么不可以维修?好像说这块地要被政府征收了,为了以后好解决?不可以从建,我不建,可不可能不准我维修吧?说我不是本地人,我是洪江市的户口,厂房是洪江区望请你快速回答,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