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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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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1656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今年年初刚买了一栋房子,当时只签了双方自拟的合同,盖有手印,合同内容有;房子地此,一至四楼,包括安装窗楼梯护手,年前办好房产证,国土证,现在已交付大部分房款,剩余两万办好证交齐。

现在他一直没有履行合约,律师你帮我分析一下,年底还没有履行合同的话,我是不是可以把他告上法庭,我们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咨询者:fa392464湖南
[咨询时间:2012-09-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9-07 23:38
解思语
你好!你买的房子是从个人手上买的房子对吧,如果是这样你买的房子也属于二手房子了。只要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没有约定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限制性规定,应该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到时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你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维权。谢谢!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9-08 00:42
姜昱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合同内容我认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对方一直不履行合同明显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赔偿您的损失。
敖霖律师
[地区:贵州-遵义市
手机:1898523996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2-09-08 07:22
敖霖
你可以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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