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医疗事故,要在注意收集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维权,证据比如录音等。
我和一个朋友住在东莞寮步长坑,朋友因为怀孕去寮步a医院做无痛人流,医院说她有严重的妇科炎症并且有子宫内瘤,需要马上动手术,朋友和她男朋友因为过分着急和担忧,就决定在医院救济。
子宫内瘤手术后打了一天针,第二天去打针回来后朋友却身体流血,第三天我们决定转转院,带她去寮步b医院,检查出来的结果是我朋友没有炎症也没有什么子宫内瘤,是a医院因为子宫内瘤的手术把我朋友的子宫割伤了才导致了流血,请问一下这种医疗事故是否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赔偿多少?如何找出有利证据才能请求工商部门协住。
我朋友第一个子宫内瘤的手术花了6880元,无痛人流还没有做,已经交了1800元的费用, 另外医院还要求交了一些其他的费用大概也有2000元,共交1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