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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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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0960什么是编号?

关于二胎

我和老公都是非农户,老公有正式工作,我没有,现有一女儿,我有如下问题想咨询:

1、应该将孩子的户上到谁的户上?

2、我们能生第二胎吗?

咨询者:fa391055山西
[咨询时间:2012-09-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03 10:52
魏国鹏
1、你有权选择将孩子的户口落在你和你老公任何一个人的户口上。
2、你和你老公都属于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可以再生育一胎。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9-03 11:12
解思语
你好!1、孩子的户口上到你们谁的户口上均可,有利于孩子以后上学生活方便进行考虑吧。
2、根据我国计划生育规定,一对夫妇只能有一个孩子,更何况你老公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如果你要生第二胎不仅违反了国家政策而且有可能对你老公的工作有实际影响。

需要申办第二孩生育证,具体的条件如下,

生育第二胎条件

1、农村夫妻双方从事农业生产有实际困难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有计划的安排再生一个孩子:(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2)只有一个孩子并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3)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的;(4)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5)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的;(6)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6年的;(7)夫妻一方两代为独生子女;(8)只有一个孩子,且男方的兄弟均无孩子并已丧失生育能力的;(9)女方无兄弟,男方到女方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的。女方姐妹数人中,仅适用其中一人;(10)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且人均耕地2亩以上或人均山林地30亩以上的村;(11)井下矿工、从事外海捕捞的渔民,以及居住在计划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的县,双方均为农民的夫妻,只有一个女孩、有实际困难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下列情况不予照顾:(1)育龄妇女进县城关镇及城区自理口粮暂住户者;(2)育龄妇女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外出经商、务工者;(3)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能照顾生育第二孩者。

2、城镇居民: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集体、“三资”、私营、乡镇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招聘合同职工、民办教师)、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有特殊情况,适用农村生育第二胎条件第(l)项至第(6)项及第(11)项井下矿工方面的规定。本人要求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

3、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民或者在少数民族乡、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居民,可以有计划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合计不超过两个的。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且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少数民族生育限量的规定。

4、归国华侨:除适用上述农村、城镇生育第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1)回国定居入境时已怀孕的;(2)夫妻双方回国时间不满6年,只有一个孩子的;(3)所生孩子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孩子的。

申请生育第二胎手续 要求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的夫妇,生育间隔必须4周年以上,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审查(干部、职工还须经夫妇双方单位审核)后,报县(区)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准生证》安排生育。

谢谢!
解思语律师于 2012-09-03 11:1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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