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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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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0037什么是编号?

民事责任

我和同事开玩笑,同事先动手和我只把 造成同事手指骨折,责任怎样区分?当时是我坐着同事站着。

咨询者:fa389133河北
[咨询时间:2012-08-2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8-26 20:03
施鲍中
不能确定责任的,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因此,你们应是公平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8-26 20:03
魏国鹏
你们开玩笑,同事先动手打你,你的同事的行为是事情的起因,应该由你同事承担事情的主要责任,你坐着,没有实施违法行为,你同事应该自行承担自己的损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双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513216561
积分:3481
]
回答时间:2012-08-26 20:08
王双春
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8-26 20:39
姜昱
您好,个人认为您们双方都以一定的责任,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8-26 22:19
闫建秋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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