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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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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9869什么是编号?

“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问题?

您好:

在 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中22和23是否对于农村人民没有用?只针对城市人民有用?

如二十二、企业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对烈军属和革命伤残军人一般不作下岗处理,确需下岗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他们待岗期间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他们的抚恤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农村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给予政策优惠和适当的集体补助。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要优先安排好优抚对象的生活和住房。

二十三、切实维护军队、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军队、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咨询者:fa388786江苏
[咨询时间:20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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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朱忠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10165693
积分:142
]
回答时间:2012-08-25 12:20
朱忠伟
没有提到,你就不要去考虑户籍的问题了。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08-25 20:02
刘建平
都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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