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工程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因违法分包、转包发生事故的,由总包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本案中,a是你父亲转包后的承包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应当由a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你父亲与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我爸从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个工程,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转包给了别人a,一天a负责的工程用塔吊掉水泥,由于装水泥的工人未将水泥装好,水泥掉下来砸了人,将脊椎骨砸断,经过积极救治,那人还是下半身瘫痪,属于截瘫,对于此事,公司和转包人a都对此不负责,将一切责任都推给了我爸的身上,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责任是怎么分配的,然后怎么处理才好。
被砸的人是水泥公司的工人,当天我们工地向水泥公司购买水泥,然后拉水泥来的车子未经材料员允许私自将车子停到了塔吊的下面,然后下水泥的工人从车上下来,就在原地(并未躲避到塔吊区域外)换衣服,就在这时水泥掉下来,砸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