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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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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8109什么是编号?

关于赔偿问题

过马路被车撞到了,左腿的小腿断了,但没伤到关节,对方全责,而且有全险!但现在如果说和解的话,对方那边保险公司给的只有不到2万,而现在光医药费就花了3万多,我想知道,如果我起诉对方的话,我可以拿到大概多少赔偿, 我有工作,而且单位也给开了工资证明, 还有误工费和陪护费什么的是按什么标准来算的?

补充说明:
是在青岛,但我不是本地的人!
咨询者:fa385298山东
[咨询时间:2012-08-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8-11 21:53
杨国营
委托律师处理。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8-11 21:53
施鲍中
建议你先行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确定。不然,很难保证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维护。
赵威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5863696830
积分:1123
]
回答时间:2012-08-11 22:52
赵威
你是山东什么地方的,按照法律规定医疗费赔偿额为一万元,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差异,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赵健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5054484273
积分:151
]
回答时间:2012-08-13 08:51
赵健
可以帮你代理,光医药费就3万的话,赔偿额应当远超过2万,我是潍坊律师,去青岛很方便,具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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