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急求帮忙!谢谢!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5929什么是编号?

急求帮忙!谢谢!

请问我与别人合租两室一厅的房子,方式押一付一。

合同签订的是三个月起租。合同签订的是三个月起租当时对方没钱,是我全部交清,后面他补还与我的。

合同是我签的,押的对方身份证!现在才两个月,他要搬走不住,我有没有权利不退还押金?如果有权利,是否也有权利要求他支付第三个月租金呢?急求帮忙!谢谢!

咨询者:king广东
[咨询时间:2012-08-0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欣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945005509
积分:4656
]
回答时间:2012-08-01 11:22
刘欣
合同对此如果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无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哈尔滨 律师 刑事律师 刘欣律师 合同 劳动 经济 调查

回答

1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08-03 12:42
秦林蒿
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无,建议协商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