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被告单位,原法人代表已经退休,而现在的被告法人,对前任的法人所做的违法行为,不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被告单位原当事人出庭作证?如果被告单位原当事人不肯出庭作证,这么办?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呢?谢谢您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