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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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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495什么是编号?

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是2000年9月4日去单位从事厨师工作,中间无任何《合同》和《口头协议》签订,以前我符合劳动法第14条所规定,但是从2009年给我开资的工资表名头是《非全日制》自今,我想问,我的这种情况还能符合劳动法第14条所规定吗?谢谢!

咨询者:fa123285辽宁
[咨询时间:2010-06-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21 19:45
杨汉卿
若你符合劳动法第14条规定,只要劳动法不变你就符合。与工资表名头没有什么关系。
杨汉卿律师于 2010-06-21 19:4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22 23:21
郭军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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