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出生前一个月在我们镇上的计生委上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妇幼幸福的保险,是保先天性疾病的,上保险的时候只给了我一份保险金的收据没告知我合同的条款,后来发现我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三个月前在北京做了手术,昨天告诉我在保险范围内,让我带齐材料交上去,今天去了又说报不了,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