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侵权行为。因为该老师已经将该事情向社会作出一定范围的传播,是你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给你造成精神痛苦。在没有证据证明你存在偷盗行为的情况下,该老师已经侵犯你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但须足够证据。解答供参考。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周二上班时,搭班的老师和我说她昨天到家后发现包里的项链没有了。
但是她说不可能是路上被偷,不可能自己弄丢,肯定是被偷了。
她报了案,当着园长和警察的面,说没有证据,但就是认为我偷的可能性最大,并且她说,她把事情告诉她的亲戚同事好朋友,她们都认为是我偷了项链。
她向同事说她有了证据是谁偷的。她向同事说她有了证据是谁偷的现在这件事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我认为失主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不知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公开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