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讲的是事实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是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的,携带硫酸意欲伤人已经构成了刑法上的犯罪未遂,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控制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你可以向他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是鉴于公安机关不是造成你被毁容的直接责任人,你将无法向公安部门索赔,你可以对保管死者遗产的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已离婚的前夫带着硫酸到我工作单位相威胁两次 ,我报警了,警方把他带去做了笔录并证实了携带的是浓硫酸,就让他写了保证书, 没做其它的任何处分和处罚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将其放了。
后过了4天 ,他就用强硫酸将我毁容了。后过了4天 ,他就用强硫酸将我毁容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公安在对这件事件的处理上有过错吗?个人携带硫酸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处理?我现在是负债累累,体无完肤,凶手又畏罪自杀了,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我想到了要找公安讨要说法,希望各位有正义感的律师能为我指点迷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