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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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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2267什么是编号?

房屋继承

97年 我奶奶去世的时候说把房子留给我父亲,但是没有遗书。

03年的时候我爷爷再婚,此时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奶奶的名字。

我爷爷三年前去世,留下了遗嘱但是没有进行公证。

我爷爷的遗嘱上有写把房子的部分分给他后来娶的这个老太太

一直到现在 我家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旧是我奶奶的名字

我就想问一下,1、我的这个后奶奶,有没有权利继承房产?

2、如果可以继承 那么她最多能占取的比例是多少?

3、我爷爷的这份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的看法是:按道理说,我们家的这个房子属于我爷爷和这个后奶奶的婚前财产,她是没有权利分得该房子一分一厘的,这种想法是否正确?

谢谢您的解答。

补充说明:
一直到现在,房产证上面的名字 依旧是我奶奶。
咨询者:fa378947河北
[咨询时间:2012-07-1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7-19 22:25
魏国鹏
口头遗嘱也是生效的,你的后奶奶是无权继承的,由你父亲依法享有继承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双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513216561
积分:3481
]
回答时间:2012-07-20 06:48
王双春
婚前财产有权利继承。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7-20 09:35
闫建秋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张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537132712
积分:8420
]
回答时间:2012-07-20 15:04
张煜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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