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采购职位,因供应商送礼金给我被公司知道后辞退。
现在扣除我2个月的工资和一年的年终奖而且还不给开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请问需要怎么样去处理。
1.公司如果和供应商联合起来起诉我,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2.我去劳动局仲裁后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
3.有感兴趣为本人做相应的办理 可将联系方式给我,我会尽快联系您。定当酬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