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大学毕业后进入辽宁营口一家生产钢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为5年,后5年劳动合同期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性质为国有。
国有控股公司将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给中信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持股比例下降,控股公司为私有。
公司现有职工劳动关系维持不变,继续执行与现有职工相关的劳动合同;职工依法及公司制度计息享有各项福利待遇、保险待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还有要签一份集体合同,大意就是职工工资及各项待遇不变,有效期为3年。
这样,像我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金额如何确定?如果我不打算继续在公司工作有何安置费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