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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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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021什么是编号?

损害赔偿

我一个亲戚是县委办秘书,属公务员。我一个亲戚是县委办秘书,属公务员在一次出公差期间因车祸身亡。

死亡时25岁,家父母在45岁左右。死亡时25岁,家父母在45岁左右请问能获哪些赔偿项目,能拿到多少钱。

咨询者:fa122929广西
[咨询时间: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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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简连华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862057636
积分:1566
]
回答时间:2010-06-17 11:45
简连华
交通事故的赔偿。还有就是因公死亡的相关抚恤。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7 11:53
田国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7条规定,你可以要求丧葬费、工亡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同时因交通事故死亡,还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也就是说可以同时得到两份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7 12:33
郭军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7条规定,你可以要求丧葬费、工亡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同时因交通事故死亡,还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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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6-17 14:07
程向云
您好,因工死亡,应该一次性的给予丧葬费,5年的工资补偿等其他费用20万左右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7 16:14
杨汉卿
此情况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应当根据公务员规定进行赔偿。此方面国家有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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