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父,母,姐,弟.弟成家有一妻一女(年幼),弟急病死亡,其名下楼房和楼座均是弟父母出资购置,但因年久已无凭据.先弟妻在占据弟所有财产(包括楼房和楼座)的情况下,要求弟的父母把他们的财产和他们居住楼房分出一部分给她,说她有继承权否则将起诉,请问她有这样的权力吗?弟的父母该怎么做,能做什么?他们又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呢?请详细回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