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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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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8656什么是编号?

房产证更名

我父母2003年离婚,离婚时有个协议,房子归女方,当时没有房改,不是产权,到2010年变产权,房票是我父亲的名,今年6月份父亲去逝,房票能否改我母亲的名。

我也知询了房产部门,办房产人员说,离婚协议没有写明房子的详细地址,与房票地址要一字不差,而且你是房改前的协议,房改后没有改为我母亲的名字,此协议无效,知询法院人员说,你母亲离婚时,协议归女方,但在10时办理产权时没有变更你母亲,现在此房与你母亲没有任何关系,只有儿女继承权。

请问律师这样的说法对吗。

咨询者:fa374984辽宁
[咨询时间:2012-07-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7-06 16:02
赵井燕
离婚时已经约定,公房使用权归属女方,你母亲未该房屋确定的权利人,离婚协议有效。鉴于房改后登记的所有权人为你的父亲且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你母亲若起诉确权,你父亲作为被告主体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办理,即你可以继承该房屋。
林太龙律师
[地区:江苏-镇江市
手机:13952815299
积分:2752
]
回答时间:2012-07-06 17:20
林太龙
公房承租权实际应当变更,如果你父亲离婚后即搬出该房,该房的实际承租人应当是住在该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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