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构成工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构成工伤主要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或与工作有关的辅助性、收尾性事务的工作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由对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以上情况视同工伤。
刘子若律师于 2012-06-25 23:1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