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给她但是你给她的钱她应当还给你。
我跟一个女孩在一起5年多了!有个3岁多的儿子,但一直没扯结婚证,我在才谈的的时候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在涟钢金碧花园买了套住房6201,过了2年左右由于种种我就把那房子卖了,还了银行的按揭后,剩下的21万多就都打在了她的银行卡上,说是去买电梯楼,后来在娄底二大桥的丹枫国际定了个29楼(首付14万,由于我那金碧花园的房子在按揭期间没按时还款,所以再不能办按揭买房了,户主就只能是她咯)当时卖的时候我跟她说,我那21万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以后如果我赚了钱就拿回来,如果没赚的话,那装修和按揭就只能靠你了,她说,没关系,卖了房就在涟钢青山租了套房,再后来她又买了小车(广本飞度,加落户是13多)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又在她家门口的金园房产定了套电梯楼(首付10万),由于找工作不顺利,我就一直窝在租的房子里,在青山租的房子里开始我们还是在一起,大概过了10个月左右的时候,她开始就不怎么回家了!将近1年的时候,她每天就开着车泡麻将馆,跟别人去卡拉ok,我的死活她就不管了,她的生活是莺歌燕舞,我呢是有口饭吃都为难!现在她干脆就说不跟我过了!律师,如果我上诉的话最多可以拿回多少?
